索引号: | XXGK-2018-001260 | 主题分类: | 无 |
发文机构: | 米脂县人民政府 | 发文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无 | 发布日期: | 2018-04-30 10:40 |
发文机关: | 米脂县人民政府 | 浏览次数: | 次 |
(2018年4月26日米脂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十六号)
决定任命:
高宏为米脂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免去:
姬应财米脂县发展改革局局长职务。
(第十七号)
任命:
杜彦军为米脂县人大常委会银州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第十八号)
免去:
刘水舟米脂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郇丕立米脂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薛亚雄米脂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艾立宏米脂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刘刚米脂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艾绍波米脂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