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脂县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8-05-01 08:08   来源:政府网   作者:   发布机构:米脂县人民政府  【字体: 】   浏览次数:

 

 

中共米脂县委办公室

米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米脂县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镇党委、政府,银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省市驻米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增强招商引资实效,扩大招商引资成果,实现“追赶超越”发展目标,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招商引资工作的重要性

招商引资是全县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全县经济稳增长、求发展的突破口,更是加快实现“追赶超越”目标的重要途径。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紧紧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坚定不移地实施开放开发战略,把招商引资作为经济工作的主抓手,补短板,破难题,以环境优化、政策优惠、服务优质为突破口,调动全社会力量开展招商引资,营造尊商、亲商、爱商、安商、富商的发展环境。

二、明确招商引资的范围和重点

   (一)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凡国家法律没有明令禁止的投资领域,全方位对外开放。鼓励国内外投资商以独资、合资等方式投资于能源、交通、环保、农林牧等资源的开发、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

   (二)鼓励国内外有识之士组建中介服务机构,投资兴办文化、教育、卫生等公益事业。

   (三)鼓励各种经济成分的投资者兴办各类企业,可采取直接投资、融资以及其它投资方式兴办各类独资、合资、合作企业。

   (四)凡是法律法规未禁止进入的行业、领域,都向民营资本开放;凡是对外来资本开放的领域,鼓励本县民营资本加快进入;凡是外来投资企业享受的优惠政策,完全适用本县民营企业。

三、 全面落实招商引资各项优惠政策和奖励措施

   (一)行政支持。

1、投资项目所需用地由县政府统一征用后向企业供地。

2、特殊使用水资源项目,在保障投资企业用水需求的前提下,享受米脂县用水目录价对应类别最低价格。

3、扩大企业直供电范围,鼓励重大项目建立自备电厂,建立微电网,开展售配电试点,大幅度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4、入驻园区企业需在厂区以外建设与与生产有关的设施设备的,由企业主导,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实施。

5按照企业需求,选派优秀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工作。

6、在我县长期居住从事投资、管理、技术和其他工作的外来人员,在参加社保、落户以及子女上学、就业等方面可享受与我县居民同等待遇。

   (二)土地供应。

    1项目用地出让期限按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办理,使用期满后依法续期。

2、对重点扶持类和鼓励类项目,可以采用招标、拍卖、挂牌等有偿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3、对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业以及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方式供地。

4、教育、文化、卫生等公益性项目用地,根据项目规模及效益,可按政府项目用地划拨价或低价提供。

   (三)投资服务。

1、对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注册、登记,实行“一站式”办结。

2、凡招商引资企业项目,7个工作日内办结登记注册相关手续。

3、凡投资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项目,由县招商服务中心归口服务。

4、凡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若项目文件手续齐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5个工作日内办结各种手续。

5、对进入园区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优先保障供水、供热、供电。

6、项目建设期间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由县投资环境110办协调解决。

   (四)奖励政策。

1、农业产业以及特色农副产品深加工,固定资产投资在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以下的投资项目,对投资企业按照实际到位资金的1%予以奖励;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照实际到位资金的2%予以奖励。

2、文化产业投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1亿以下(不含1亿元)的,对投资企业按照实际到位资金的1%予以奖励;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由县委、县政府个案研究,予以重奖。

3、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社会公益事业类投资项目,县委、政府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奖励。

4、投资工业项目,引进外地企业在县内通过独资、合资、兼并或购买我县企业的,由县政府以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给予投资企业一次性奖励。

5、年度实缴税款县级留成部分总额首次超过50万元的电子商务类企业,一次性给予运营主体5万元的奖励;电子商务企业年销售额首次突破500万元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奖励。

6、对年纳税额超过100万元的商贸类企业,一次性给予当年实缴税款县级留成部分总额5%的奖励。

   (五)优惠及奖励的认定。

    1、是否确定投资项目享受以上优惠政策,以县招商服务中心出具的《米脂县招商引资项目审查登记表》、县政府会议纪要、项目投资商与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签订的合同(协议)文本以及项目到位资金凭据等为依据,经相关部门讨论并报县政府研究同意后,方可兑现优惠政策。

    2、招商项目引资奖励每年进行一次,奖励标准以当年到位资金实际用于项目建设资金额为尺度,投资资金以银行出据的进账单以及有资质的专门审计机构资金审计结果为依据。

三、营造良好的招商引资氛围

   (一)健全优化发展环境的服务体系。进一步规范服务承诺制、行政服务代理制、投诉受理首问负责制。对引进的项目,要落实项目责任,确定专人跟踪协调服务,全程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二)强化优化发展环境的纪律保障。对来我县投资企业实行挂牌保护,坚决制止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乱检查。对造成企业外迁等严重后果的,县纪检监察部门要从严查处,并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三)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督促检查。实行招商引资例会制度和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制度。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协调会,每季召开一次通报督查会,半年召开一次小结会,年终召开一次总结会,听取招商引资完成情况和在谈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县电视台、网站要设立新闻专栏,对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实行全程跟踪报道。

                               

中共米脂县委办公室

米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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