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8-04_A/2018-0301001 | 主题分类: | 财政 |
发文机构: | 财政局 | 发文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无 | 发布日期: | 2018-03-01 16:46 |
发文机关: | 无 | 浏览次数: | 次 |
关于公布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公告
为提高涉企收费政策的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管,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的通告》(陕政函〔2015〕181号),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及我省相关政策规定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予以公示。
本次公示的目录清单共包含3类91项收费项目。其中,《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51项;《全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12项;《全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8项。《通告》明确指出,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