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类型 | 行政给付 | 法定期限 | 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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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权 | 承诺期限 | 20个工作日 |
实施机关 | 米脂县计生局 | 咨询电话 | 0912-6233325 |
责任单位 | 米脂县计生局 | 监督投诉电话 | 0912-6222864 |
办事对象 | 法 人 | 办理地点、时间 | 米脂县迎宾路北侧计生大楼、法定工作日 |
申报条件 | 符合条例规定条件 | ||
办理材料 | 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 ||
收费情况 | 不收费 | ||
实施依据 |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四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的,每人每月发给补助金。补助金发放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参照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十具体确定,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每两年调整一次。具体发放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 ||
责任事项 | 1、受理:受理申请材料。2、审查:县级计划生育部门审核、调查、确认并上报。3、决定:根据相关规定落实特别扶助金 。 | ||
责任依据 |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 ||
备注 |
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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