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
  来源:米脂县国土局   作者:   发布机构:米脂县国土局  【字体: 】   浏览次数:

职权类型 行政许可 法定期限 20工作日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承诺期限 20工作日
实施机关 米脂县国土资源局 咨询电话 0912-6222968
责任单位 不动产登记局 监督投诉电话 0912-6222968
办事对象 单位、个人 办理地点、时间 米脂县创业北路1号不动产登记局、法定工作日
申报条件 经依法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申请材料齐全
办理材料 (一)土地登记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是单位的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经年检的副本复印件、持原件核对)、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持原件核对); 
3、委托申请登记的持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代理登记的提供代理机构资质、代理人资格证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1、依法以出让、国有土地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当事人应当持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土地权利发生转移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2、因依法买卖、交换、赠与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涉及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的,当事人应当持原土地权利证书、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当事人还应当提供有批准权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3、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并、分立、兼并、破产等原因致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持相关协议及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原土地权利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4、 因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财产处分后,持相关证明文件,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5、土地使用权抵押期间,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让的,当事人应当持抵押权人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转让合同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已经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后,当事人应当持土地权利证书和他项权利证明书,办理土地抵押权变更登记。 
6、 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因继承、受遗赠取得土地使用权,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持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死亡证明、遗嘱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权利人在办理登记之前先行转让该土地使用权或者设定土地抵押权的,应当依照本办法先将土地权利申请登记到其名下后,再申请办理土地权利变更登记。 
7、土地权利人姓名或名称、地址发生变化的,当事人应当持原土地权利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变更登记; 
8、土地的用途发生变更的,当事人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和原土地权利证书,申请土地用途变更登记; 
土地用途变更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的,当事人还应当提交已补交土地出让价款和契税的缴纳凭证。: 
(四)其他证明材料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第六条 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号)第十八条 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当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本章的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责任事项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依据审查意见,做出审批决定。 4、送达阶段责任:制作送达批准决定文件,信息公开。 5、事后监督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责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备注
流程图
流程图

【网站编辑】张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