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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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出资投资项目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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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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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脂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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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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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关于审批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的有关规定(发改投资[2005]13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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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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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政府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投资资金、国债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建设资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等主权外债资金、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城建、公检法司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有关文件规定,土地、规划、环评等手续齐备,具备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政府投资建设的城建、公检法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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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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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申请、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土地预审、建设选址以及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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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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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脂县发改局 (米脂县西下巷25号政府大院一号楼3楼) |
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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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工作日(周一到周五),法定上班时间(春秋冬早上8:00-12:00,下午2:00-5:30,夏季8:00-12:00,下午2:3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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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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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622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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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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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受理接收:接收由申请人提交的立项申请、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土地预审、建设选址以及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2. 审核:将受理的文件转交局里,由局领导组织相关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对材料进行审查后,提出处理意见,决定许可或不予许可
3. 审批:不予审批,说明理由;审批通过,由办公室起草并审稿后编排文号,进行文件打印,并盖章
办结:通知申请人审批结果并领取批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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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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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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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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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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