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员证年审
  来源:卫计局   作者:   发布机构:卫计局  【字体: 】   浏览次数:
职权类型 其他权力类型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承诺期限 20个工作日
实施机关 米脂县卫生局 咨询电话 0912-6222367
责任单位 米脂县卫生局 监督投诉电话 0912-6222367
办事对象 法人、公民 办理地点、时间 米脂县迎宾大道北侧计生大楼卫生监督所 ,法定工作日
申报条件 符合《放射诊疗管理规定》、《陕西省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的规定
办理材料 1.《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
2.放射诊疗设备、人员清单及变动情况;
3.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健康体检和教育培训情况。
4、本年度放射诊疗场所防护和设备性能监测报告。
5、放射事件发生和与处理情况。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实施依据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2006年第46号)第十七条:《放射诊疗许可证》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同时校验,申请校验时应当提交本周期有关放射诊疗设备性能与辐射工作场所的检测报告、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健康监护资料和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医疗机构变更放射诊疗项目的,应当向放射诊疗许可批准机关提出许可变更申请,并提交变更许可项目名称、放射防护评价报告等资料;同时向卫生行政执业登记部门提出诊疗科目变更申请,提交变更登记项目及变更理由等资料。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做出审查决定。未经批准不得变更。
《陕西省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陕卫监督发【2014】377号)第二十一条《放射诊疗许可证》有效期四年,每俩年校验一次。临时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机构,《放射诊疗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半年。
责任事项 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受理(不受理的告知理由)。
审查阶段责任:材料审核;提出预审意见。
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准予可年检或不年检的决定(依照法定进行,不年检的说明理由)。
送达阶段责任:登记年检结果;制发送达。
事后监督责任:开展后续监督管理,跟踪年检单位变更等事项处理。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责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主席令2003年第7号)、《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2006年第46号)《陕西省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陕卫监督发【2014】377号)
备注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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